fytx001 发表于 2014-7-18 17:08:04

上海徐汇房保局违规征用商铺,商户求生无门

事情的起因还要2013年7月24日说起,当时我名下位于龙华路2921号(千年龙华寺对面)的产权商铺以及注册在内的公司,被徐汇区房屋管理保障局、徐汇区政府(在地铁已通车营运的情况下)以地铁11号线龙华站建设为名强迁封存(1.商铺现状照片)。
到2014年4月,眼见着11号线地铁通车已近一年,而我们的铺子却并未被拆迁。商铺封存的一年里,我们夫妻二人没了工作,加之居无定所(这间商铺是卖了唯一的住房才购得的),还要为被封的商铺每月还贷款1.8万(2.还贷记录),早已是负债累累,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
我们多次询问、投诉商铺的相关情况无果后,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向黄埔区法院起诉了上海市规土局侵权。黄浦区法院历时一个月调查取证后作出裁定:认定市规土局没有设定我的商铺为拆迁对象。
也就是说11号线地铁的建设,根本没有用到我的商铺,是徐汇区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所以11号线通车近一年后,我们的商铺仍在。凭借黄浦区法院的裁定,加之迫于生计所需,我在自己被封商铺的大堂公摊面积内,用铁皮柜围起来卖点饮料,做点旅游生意维生。
谁知,就是这样卑微的求生之举也会招来横祸。2014年6月16日6点左右,我还尚在睡梦中时,突然一群彪形大汉从后门冲进大堂将我打醒;然后将我从睡觉的帐篷中拖到自动扶梯下,再次对我拳脚相加,造成我多处软组织受伤,其中腰部伤势严重(3.验伤报告),当时就让我左脚麻痹,无法正常行走。
打伤我后,这群人仍然不罢手,继续在我的临时小店内打、砸、抢,持续时间约半小时,将我店内物品洗劫一空。经清点被洗劫的贵重物品有:办公手提包一只(内有钱包一只:准备买冷饮柜的现金3000余元、银行卡4张、加油卡一张(内有4000余元)、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719型三星手机一只、T60笔记本电脑二台、移动硬盘一只、上网卡一只。
其余财物被砸坏(被抢砸现场图)的有:帐篷一只、全新饮料展示柜一只、各种饮料若干箱、木制展示柜5个、铁皮柜15只,铁质文件柜2只。
事发后,我拨打110报警,110却迟迟不出警,不予调查真相,任打人的嫌犯扬长而去。稍后我又向龙华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同样推诿不予立案,对被抢财物(临时店铺所在地对着大门就有公共摄像头)也不予登记。
对于被抢劫走的财物,因为报警无门我至今仍无从追回,身上被打的伤也无从医治。而更让我寒心的是,身为守法公民,却无法通保障公民权益的法治部门获得权利保障,我们明明身处法治社会,却在合法权益被侵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求助无门,为何是这个结果?难道龙华派出所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我呼吁有正义感的人谴责这些社会的丑恶现象。我将自己的一段遭遇写出来,是希望我的经历,能引起更多良知的共鸣,以便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健全,弘扬一份社会的浩然正气。
   
                                                                            申也如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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