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门户网鸭鸭 发表于 2023-8-28 14:58:44

【创文创卫 共建共享】必读!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考核要点

现场评估分值
项目
明查
暗访
合计

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8.0 7.0 15.0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过程符合国家要求—4.0 4.0
医疗废物处置厂达标排放4.0 —4.0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管理规范,标识明显—3.0 3.0
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4.0 —4.0
【标准原文】辖区内应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标准释义】1. 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有专人或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进行消杀、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2. 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每个县(市)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县级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3.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求:(1)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未发生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2)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配置应急防护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经营活动情况。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提高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4.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县级以上政府统筹协调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5. 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医疗机构建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就《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2、消毒供应室应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3、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黄色垃圾装盛放,针头等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密闭的利器盒内。4、各科室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由送、收人双签字,供应室应每月统计汇总数量。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6、对污染区消毒从最轻区域向最严重区域进行,并对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7、参加处理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8、处理结束后,组织对事件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创文创卫 共建共享】必读!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考核要点

邓州市,邓州网,邓州吧,邓州论坛,邓州门户网